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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具体检测项目及判定要求

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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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具体检测项目及判定要求

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具体检测项目及判定要求

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是该标准中具体检测项目及判定要求的详细解读,包括芳香族伯胺的检测。

1. 标准适用范围

GB 4806.7-2023适用于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容器、器具、包装材料、食品加工设备的部件等。

2. 感官要求

2.1 外观

要求:材料应透明或半透明,无明显杂质、气泡、裂纹。

检测方法:目视检查。

判定要求:产品应无明显的色差、异味和杂质,符合感官特性要求。

2.2 气味

要求:材料在接触食品时不应有异味或其他感官不良现象。

检测方法:嗅觉检测。

判定要求:不应有明显的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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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化指标检测

3.1 蒸发残渣检测

测定环境:在蒸馏水、4%乙酸、10%乙醇和正己烷等食品模拟液中进行测试。

限量要求:

蒸馏水:≤10 mg/dm²

4%乙酸:≤10 mg/dm²

10%乙醇:≤10 mg/dm²

正己烷:≤10 mg/dm²

检测方法:按照GB 31604.1进行。

3.2 高锰酸钾消耗量检测

方法:采用高锰酸钾溶液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测试。

限量要求:≤10 mg/kg

检测方法:按照GB 31604.2进行。

3.3 重金属迁移量检测

测试金属:铅、镉、铬、镍等。

限量要求:各重金属迁移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例如铅≤1.0 mg/kg,镉≤0.05 mg/kg等)。

检测方法:按照GB 31604.9进行。

4. 迁移测试

4.1 总迁移量(OML)检测

测试环境:与食品模拟液(如蒸馏水、乙酸、乙醇、正己烷等)接触,在规定的条件下(如温度和时间)进行测试。

限量要求:≤10 mg/dm²

检测方法:按照GB 31604.8进行。

4.2 特定迁移量(SML)检测

测试项目:如邻苯二甲酸酯类、双酚A等特定化合物。

限量要求:各特定化合物的迁移量应符合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例如双酚A≤0.6      mg/kg)。

检测方法:根据特定物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GB 31604系列标准进行检测。

5. 芳香族伯胺检测

5.1 检测项目和方法

检测方法:通常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或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进行检测。

测试环境:在食品模拟液中进行检测(如蒸馏水、4%乙酸、10%乙醇、正己烷等)。

标准溶液:使用标准芳香族伯胺溶液进行校准。

5.2 判定要求

限量要求:芳香族伯胺的总迁移量应小于或等于2.0 ppb(μg/kg),具体限量可根据不同类型的伯胺进行调整。

检测方法:按照GB 5009.78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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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耐热性与耐酸性检测

6.1 耐热性

要求:在规定温度下测试塑料材料的稳定性,确保其在高温条件下不发生降解或释放有害物质。

检测方法:按照GB 5009.60进行耐热性测试。

判定要求:材料在规定温度条件下应保持稳定性,无明显降解。

6.2 耐酸性

要求:在酸性条件下测试塑料材料的稳定性,确保其在酸性环境中不发生降解或释放有害物质。

检测方法:按照GB 5009.60进行耐酸性测试。

判定要求:材料在酸性条件下应保持稳定性,无明显降解。

7. 微生物检测

菌落总数:应符合限量要求,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滋生细菌。

大肠菌群和致病菌:不得检出,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检测方法:按照GB 4789.2(菌落总数),GB 4789.3(大肠菌群),GB 4789.4(致病菌)进行微生物检测。

判定要求:菌落总数应在规定限量内,大肠菌群和致病菌不得检出。

8. 标识和标签要求

产品标识:应注明材料成分、生产日期、生产商信息等。

使用说明:应包括产品的使用条件、清洗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判定要求:标识和标签应清晰、完整,内容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9. 质量控制

9.1 原材料控制

要求:仅使用符合食品接触材料标准的原材料。

检测方法:对每批原材料进行入厂检验,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判定要求:所有原材料应符合GB 4806.7-2023的规定。

9.2 生产过程控制

要求:生产过程应符合规范,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检测方法:生产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定期进行内部审核。

判定要求:生产过程应符合GMP(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9.3 成品检验

要求:每批出厂产品应进行成品检验。

检测方法:按照GB 4806.7-2023的规定进行全项检测。

判定要求:成品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总结

GB 4806.7-2023标准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检测项目和判定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该标准涵盖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迁移测试、芳香族伯胺检测、耐热性与耐酸性检测、微生物检测、标识和标签要求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严格的检测和质量控制,制造商可以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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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GB 4806.7-2023标准要求

检测方法

感官要求

感官: 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GB 4806.7-2023

总迁移量(蒸馏水 70℃ 2h)

≤10   mg/dm2

GB 31604.8-2021

总迁移量(4%乙酸 70℃ 2h)

≤10   mg/dm2

GB 31604.8-2021

高锰酸钾消耗量

≤10   mg/kg

GB 31604.2-2016

重金属(以 Pb 计)

≤1   mg/kg

GB 31604.9-2016

脱色试验

(浸泡液着色)

阴性

GB 31604.7-2023

脱色试验

(擦拭脱色)

阴性

GB 31604.7-2023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

(4%乙酸70℃ 2h)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 mg/kg)

GB 31604.5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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